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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城南大道(现荣新公路)扩宽离房仅4.7米,房屋居住存在较大隐患
来信人: 唐杜桂
来信时间: 2018-05-09 10:17:20
内容:

我是岳阳县城关镇兴园村株树片村民唐岳林,今年62岁,现居住在荣新公路(省道2016公里处,离公里北侧约10米。现根据相关规划,荣新公路在临岳高速S61西侧进行扩宽改建,建成城市道路城南大道,扩建后道路红线离房屋仅4.7米。由于扩宽荣新公路,将会给我家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方便,特别是在人身安全、环境污染方面,恳请政府予以适当考虑,帮忙解决。

详见附件报告。

附件1:居住安置.docx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荣家湾镇
回复时间: 2018-07-06 10:23:55
回复内容:

来信人唐先生:

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派出专项组调查如下:岳望高速附属岳荣新公路降坡工程4月16日正式启动。荣家湾镇、新墙镇各自负责本辖区路段的协调。您在路北一侧有住房一处,位于兴园村株树片3组,以离征地红线太近为由,拒绝签订青苗补偿协议,为该村民小组目前没有签订协议的两户村民之一。荣家湾镇、兴园村协调干部多次上门,已向其明确县岳望指挥部的意见,即该房屋不在征拆红线范围内,除线内地面附着物外,不给予其他补偿。荣家湾镇路段协调处理都需遵守上级政策指令,配合上级项目进度。

荣家湾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再次反馈: 镇领导: 以上关于你的回复我想纠正几点: 1、我住房所属路段工程不属于岳望高速附属岳荣新公路降坡工程,而是属于城南大道扩建工程; 2、所管辖单位不属于县岳望指挥部,而属于城南大道扩建工程指挥部; 3、我的要求不是“以离征地红线太近为由”,而是离道路只有4.7米,是实实在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而且屋前地坪基本全没了,从道路上下去就到房屋里面,而且我家门口将来是岳望高速下高速和城南大道的交汇处,车流量非常大,安全隐患非常大; 4、“荣家湾镇、兴园村协调干部多次上门”,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镇领导和村干部去过一次,而且镇领导当时表示不了解扩建工程方案,说回去了解了再进行沟通,村里领导协调的内容是“已经跟镇里反应,具体现在也不知道”。我本人已经去过镇里几次,也已经提交了具体报告,至今没有反应,信访办也无人接待,每次都是镇领导出去调研不在家。
再次回复:

来信人唐先生:

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派出专项组调查如下:您反映的是城南大道扩建工程,该指挥部由荣家湾镇工作人员及县其他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组成,故决策决议均要通过指挥部全体人员意见。城南大道拓宽工程的征地红线一般都保留有2米的预征用地,据此推知您位于株树村2组的房屋与建成后的城南大道人行步道距离7米。根据县委县政府政策及城南大道指挥部的统一意见,即该房屋不在征拆红线范围内,除线内地面附着物外,不给予其他补偿。指挥部需遵守县委县政府政策,并配合执行。故请您谅解。

荣家湾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4日

再次回复部门: 荣家湾镇
再次回复时间: 2018-07-24 09: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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