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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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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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黄沙街玉华村违章建筑及环境污染问题 |
来信人: | 阳光 |
来信时间: | 2018-05-26 22:13:06 |
内容: |
岳阳县政府: 兹有余兰村村民胡付燕在黄沙街玉华村二组居民居住处上游三、四百米处违法私自建设猪场,不顾全体村民反对,强行铲山头八亩多,极大的破坏我村环境及地貌,给我村居民带来了极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希望相关单位给我村全体居民做主,还我村民良好的生活环境。现有反对村民联名请愿书,望相关单位予以重视。 玉华村全体居民 |
回复部门: | 黄沙街镇 |
回复时间: | 2018-06-15 15:26:24 |
回复内容: |
关于黄沙街玉华村违章建筑及环境污染问题县长信箱的回复 彭泽三先生您好: 关于黄沙街玉华村违章建筑及环境污染问题的县长信箱已收悉。 经与您本人联系及镇国土、环保部门及复兴村委调查了解,反映问题中的余兰村(现大明村余兰片区)村民胡付燕在国道G240傍边原先有一猪场,后来因我镇大明村需要在该地段集中规划村民建房点被征地拆迁,经过镇村干部及当地群众多次协商,准备将该猪场迁往复兴村玉华片二组,并与二组部分群众签订了同意协议书,但是因猪场环境问题影响玉华片一、二、三组村民,该三组大部分群众不允许修建猪场,镇国土部门和复兴村委因群众反对没有同意修建猪场。目前猪场已经完成了占地八亩多的前期规划和土地平整,但还没有正式开始动工修建并已停工,胡付燕本人打算起诉,通过法律解决问题,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并在必要时候配合司法机关取证调查,但我镇职能部门在没有取得玉华片一、二、三组群众的一致许可和复兴村委的同意下,将不会允许修建该猪场。 感谢您的来信! 黄沙街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