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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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江河收费问题
来信人: 付豪
来信时间: 2018-06-25 10:59:40
内容: 1. 关于江河上次办理房产证收费1088元这个钱已经超过国家标准了,为什么政府知道不做处理? 有出台文件为什么大部分业主现在还不知道。
2.岳阳县到底是现在先交契税还是现在不需要先交契税,大部分买江河客户都是岳阳的,如果确实是需要先交契税 建议在江河摆展架 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去办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地税局
回复时间: 2018-06-28 12:20:24
回复内容:

关于江河房产证办理收费问题及契税缴纳的回复

 

付先生:

您好,因您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抱歉未能与您取得联系。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后,我局迅速安排税政部门了解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江河办理房产证收费问题,不属于我局业务范畴,建议您向相关部门反映。

您所反映的契税缴纳问题,根据岳阳县房地产管理局、岳阳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关于实行商品房网签备案及调整新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印花税缴纳方式的公告》之规定:买受人(购房人)在通过网签系统进行签约后,应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查询证明等),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税窗口申报缴纳。该公告之前已在江河售楼中心予以张贴。

感谢您来信,如有关于契税缴纳的其它问题,可拨打0730-7662012。

岳阳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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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发展和改革局
回复时间: 2018-07-18 10:26:25
回复内容:

      关于江河上次办理房产证收费超过标准的回复

付先生:

     您好,对于反映江河办证收费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80元/件,收住宅费550元/件,其他如测绘费等均由开发企业承担,不得转嫁给购房人。

2.对江河收费问题,县价格监督检查所进行了检查,对多收费用一律清退,目前正在处理之中。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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