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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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大病保险报销事项的咨询
来信人: 刘宇
来信时间: 2018-07-01 14:56:41
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父亲2018年6月恶性肿瘤已从湘雅三医院出院,有购买农村合作医疗。多方了解到农村合作医疗中含大病保险。想要了解到如何申请大病医疗保险。具体的操作流程。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18-07-05 15:24:18
回复内容:

刘女士:

您好!您的市长信箱反映事项编号(109011)已收悉,该事项是咨询“如何申请大病医疗保险”问题,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并迅速转我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我县的岳县政办函(2017)124号大病保险政策,当年度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参保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含重大疾病新特药支付),具体支付标准按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由于当事人的父亲是6月21到湘雅三医院住院治疗,6月27出院,城乡本年度的大病保险统计需从1-12月份,符合条件的大病保险(二次补偿)的,城乡居民医保会通知到个人您所咨询的具体流程如下:岳阳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根据大病保险政策按比例提取各县区当年度的大病保险基金→市人社局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公司统筹管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公司承办本县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服务,经办窗口设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公司承办本县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服务,经办窗口设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大病保险花名册发放到各乡镇人社站→配合各乡镇人社站按名册通知到人→患者本人或指定亲属持相关身份证明或直系亲属证明、银行卡等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窗口办理大病保险手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公司根据患者信息划拨大病保险(二次补偿)费用。

祝您生活愉快,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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