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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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咨询
来信人: fuchengcheng
来信时间: 2018-10-26 16:11:04
内容:

领导:

您好!

我是付承成,想咨询关于农合的事情:我妈妈2018年在深圳工作并且因为身体不适住院治疗了几天,公司给员工买了社保,所以结算的时候医院报销了一部分。在老家也每年都买了农村合作医疗(180元每人次每年),请问还能去县里报销吗?如果可以,请问有什么流程?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打扰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18-10-30 10:35:07
回复内容:

付先生: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反映事项编号(112155)收悉,该事项是咨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咨询”的问题,接到您的信件后县人社局非常关注,并迅速转我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国家规定两种只能享受其中一种,重复无效的,只能选择一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定点医疗机构、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造成居民医保基金流失的,市医保局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追回已经支付的有关医疗费用,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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