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长信箱“退役军人优抚金”
信访件的回复
陈凤梅女士:
您通过市长信箱反映“退役军人优抚金”,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5元。经核实,您父亲陈华德服役6年,目前享受6年兵龄×35元=210/月的抚恤待遇。
特此回复。
岳阳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关于市长信箱“退役军人优抚金”
信访件的回复
陈凤梅女士:
您通过市长信箱反映“退役军人优抚金”,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5元。经核实,您父亲陈华德服役6年,目前享受6年兵龄×35元=210/月的抚恤待遇。
特此回复。
岳阳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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