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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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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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退役军人优抚金 |
来信人: | 陈凤梅 |
来信时间: | 2018-11-13 14:09:38 |
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您好! 我是替我父亲咨询一下,我父亲今年80岁,是一名军人,1963年3月入伍,1969年4月退伍,想问一下现在农村的军人优抚金每月多少? |
回复部门: | 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8-11-19 15:51:50 |
回复内容: |
关于市长信箱“退役军人优抚金” 信访件的回复 陈凤梅女士: 您通过市长信箱反映“退役军人优抚金”,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5元。经核实,您父亲陈华德服役6年,目前享受6年兵龄×35元=210/月的抚恤待遇。 特此回复。 岳阳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关于市长信箱“退役军人优抚金” 信访件的回复 陈凤梅女士: 您通过市长信箱反映“退役军人优抚金”,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5元。经核实,您父亲陈华德服役6年,目前享受6年兵龄×35元=210/月的抚恤待遇。 特此回复。 岳阳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