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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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岳阳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岳阳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标题: | 不动产证办理费用问题 |
来信人: | 李林会 |
来信时间: | 2018-12-30 15:19:56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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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回复时间: | 2019-01-18 09:22:53 |
回复内容: | 关于《岳阳县荣家湾镇富安商业小区不动产办理费用投诉》的回复 李林会: 您好!你在113928市长信箱《关于岳阳县荣家湾镇富安商业小区》购买房屋不动产证办理费用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你于2014年6月9日预交了1600元房屋产权证件办理费,富安置业公司已于2016年9月23日给你办理了房权证,按当时政策交纳的不是不动产证费,约定多退少补的是办理房产及国土证费。至2016年9月23日办理事件已终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而你反映的情况违法行为发生在2016年9月2日,过了法定有效追溯期。 3、鉴于上述原因,建议你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