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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本人对于交通违章存在质疑
来信人: 欧勇
来信时间: 2019-06-05 17:47:45
内容:

本人系岳阳县荣家湾人,于五月三十一日开车送儿子上学,回来在行经岳阳县天鹅路和城南路的交叉处,在本人行驶的的正前方,老远处看到一处大灯大灯最左边的灯是绿灯箭头,示意要我往左转弯,我就是受这个灯的诱惑才向左转弯的,当时在路口,没有注意到旁边隐藏的矮小的不是很亮的红灯,我就是受了正前方大灯绿灯箭头的诱惑才向左转弯的,最后判定为闯红灯,我是始料未及的,我觉得示意灯的设置一定要醒目,方便大家,方便交通,这种设置就感觉像一个套,一个陷阱,等着你入套的感觉,信号灯的设置其实也是为了交通安全,如果出现指挥失误或隐藏的话,那还有什么安全可言,所以本人对于这个处罚很不服气,提出几次申诉,都无济如事,本来打算放弃,无意上了这个网站,也是试试的心理,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处理,减轻或者撤销处罚,本人将不胜感激。

附件1:IMG_20190605_100615.jpg

附件2:IMG_20190605_091646.jpg

附件3:IMG_20190605_084208.jpg

附件4:IMG_20190605_100633.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交警大队
回复时间: 2019-06-14 11:26:14
回复内容:

欧勇朋友:

您好!您质疑的“本人对于交通违章存在质疑”已收悉,经我大队科技所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红绿灯指示灯,就在此路口的正前方,此处是三叉路口,红绿灯设备都是由专业的权威部门设计,不存在隐藏、陷阱行为。违章都是由系统拍摄,您存在违章事实。

指示灯现场照片

特此回复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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