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就《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部门:岳阳县人民政府 开始日期:2016-11-01 结束日期:2016-12-02 状态:已过期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拟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予以修改,现起草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http://www.nhfpc.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weishengjisheng@chinalaw.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邮编1001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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