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红香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9-02-1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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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红香因保管不慎,将岳县房字第2005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侯红香

2019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