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县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3-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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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28

3-18,县长曾平原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2017-度财政预算方案和公车改革、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研究审议《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岳阳县重点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细则》、《岳阳县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岳阳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岳阳县全面整治涉砂行动实施方案》,听取岳阳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招商情况汇报。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研究2017-度财政预算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2017-度财政预算方案编制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原则通过2017-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方案。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融资争资、收入入库、资源性收入征收和项目建设的调度,要增进理解、互体互谅,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各司其职、确保平衡。

二、审议《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会议认为,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有必要对《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订。请县政府办结合会议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

会议强调,新一届政府领导班子要严格遵循“讲原则,全面履职;讲规范,严格程序;讲观念,服务人民;讲团结,增强合力”的原则,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三、研究公车改革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全县公车改革开展情况汇报。会议通过《岳阳县公务用车管理细则》。请万东同志牵头,县公车改革办结合周边县(市、区)公车改革成果,对《岳阳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管理细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公务用车长效管理制度。

四、听取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合作招商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重点办关于我县基础设施建设PPP合作招商情况汇报。会议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1.由吴跃中同志牵头,县重点办负责,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城建投配合,委托专业咨询公司,抓紧对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包装,做好PPP项目咨询、服务和申报工作,争取纳入湖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库,争取进入国家级项目库。咨询公司的咨询服务费由县城建投负责。

2.由杨前进同志牵头,县交通局负责,抓紧做好交通项目规划、设计、可研等项目前期工作;

3.由胡秉阳同志牵头,县规划局负责,尽快编制麻塘城乡统筹示范区和荣湾湖片区的控详规划;

4.由吴跃中同志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配合,尽快编制麻塘城乡统筹示范区土地储备规划。

五、审议《岳阳县重点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细则》和《岳阳县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细则》

会议认为,为提高重点项目资金调度效率、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最大效益,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势在必行。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共同支持细则出台;要严格程序,强化落实。坚持业主负责制和主管负责制不变,坚持有效监管、防止脱管,坚持集中支付,坚持精简程序,提高效率。

六、审议《岳阳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随着县城规划区的不断扩展,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大量建筑垃圾急剧增加,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成为我县城市管理的难点和短板,科学管理城区建筑垃圾迫在眉睫。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1.会议原则同意出台《岳阳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请县住建局结合会议所提意见建议,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法制办把关后按程序发文。

2.原则同意成立岳阳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胡秉阳同志任组长,陈拥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姚正大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姚正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关于渣土管理工作经费和机构设立问题,请胡秉阳同志牵头,商县编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进一步调查研究后提出方案。

七、审议《岳阳县全面整治涉砂行动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进一步整治规范全县河道、湖泊、水库、丘岗、山地、水田等范围内的采砂、洗砂行为及建设砂石码头、堆场秩序,从严从重打击非法涉砂行为,防止水土流失,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1.统一规划疏导。请县水务、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实际,充分调研,对整治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2.统一法律政策。请县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政策依据进行综合整理,明确执法法律政策依据,确保依法依规依政策从严整治。

3.统一执法程序。一是摸底调查、巡查报告、劝导教育和制止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属地乡镇为主。乡镇对于属地范围内发现的涉砂行为和场所以文字形式向县水务或国土资源部门即时报告。二是现场取证。县水务、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能,严格按程序执法,现场取证,依法调查,送达文书。三是从严执法。县水务、国土资源、工信、公安、供电等部门,要在整治行动中从严执法,顶格处理。凡是能依法拆除供电设施设备的,由工信、供电部门依法拆除;凡是能扣押没收生产工具和违法所得的,由水务、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扣押没收;构成犯罪的,由水务、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案件移交前行政执法阶段的办案工作,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部门联动,综合执法。重点案件由张奕同志牵头,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需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的,由张奕同志牵头,县水务部门承办,相关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4.统一组织领导。原则同意成立岳阳县全面整治涉砂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奕同志任组长,黄甲地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凌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涉砂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调查取证、综合执法和打击处理。各乡镇相应成立专门工作班子。

5.统一整治要求。原则上县域范围内除东洞庭湖采区外全面禁采,临新墙河、八仙大桥两侧不得设立砂石堆场。

6.统一奖惩措施。县财政安排100万元砂石整治奖励资金,重点奖励乡镇和部门,按整治成果、办案成果考核奖励。6-30后,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不到位的部门和乡镇,要从严问责。

7.统一长效管理。县水务、国土资源部门要尽快研究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保护生态资源。

八、研究2017-度棚户区改造工作

会议认为,棚户区改造是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镇化率的有效途径,是一项民生工程。

会议原则同意《岳阳县2017-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请县房产局结合会议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成立岳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曾平原同志任组长,吴跃中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各棚改片区联系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乡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出 席:曾平原,万 东,吴跃中,周 里,彭碧芳,

付学文,胡秉阳,杨前进,张 奕,王 靖。

列 席:周建军,吴承棉,刘卫兵,黄甲地,侯小波,

李凌东,袁文琪,姚正大,梁绪望,张忠新,

李凌峰,万次龙,陈 铭,任三星,钟九生,

荣旭东,袁干保,李 航,刘传雄,彭 华,

任小军,付鸾声,陈 雄,刘 遂,邹三龙,

邹飞跃,任新庆,黄 洋,付文勇,周立雄,

汤少文,刘三军,高兴球,王四平,付海苗,

毛红波,王 勇,吴 进,刘 伟,孙荣华,

陈业文,张正球,陈碧芳,付俊杰,付小芳,

方 魁,罗 默,许干群。

请 假:洪国明,杨 谦。

记 录:李三军。

分送:县委书记、副书记,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列席会议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