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县扶贫办   2018-08-1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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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

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计划总表

2、部门决算收入计划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和精准脱贫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现有人数13人。设有办公室、财务室、信息培训股、产业培训股、社会扶贫股等5个股室。原在扶贫办一并进行财务核算的“易地搬迁指挥部”于2017年下半年脱钩单列。

 

二、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计划总表:2017年扶贫办全年收入为165876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02081元,其他收入107180元,上年结余178420元。总支出14448755.04元。

2、部门决算收入计划表:岳阳县扶贫办部门决算收入16302081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岳阳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合计14448755.04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855.4元,项目支出11913899.64元。

4、部门收支决算总表:部门收入总额16587681元,其中财政拨款16302081元,政府性基金补助107180元,上年结余178420元。全年总支出14448755元。

5、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表。工资及福利支出73686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5743.34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060047元,转移性支出9085000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145583.5元,其他支出105514元,合计14448755.04元。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总公用经费1315802.7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70968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802.7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13958元,转移性支出200000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97893.5元,其他支出97514元。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此表无内容)

8、“三公”经费决算表。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总额为127177元,其中: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为50794元,项目支出公务接待费为7638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78元。

 

三、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度岳阳县扶贫办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总收入16587681元,比上年增加99%。总支出14448755.04元,比上年增加77.2%。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县本级预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和募捐资金增加,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脱贫攻坚重视情况和募捐资金支出相应增加。

2、2017年度岳阳县扶贫办收入决算情况。岳阳县扶贫办部门决算收入16302081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其中募捐资金转入县财政作为财政预算拨款拨入。

3、2017年度岳阳县扶贫办支出决算情况。岳阳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合计14448755.04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855.4元,项目支出11913899.64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70%,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937%。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易地搬迁经费单独设立财务,相关经费单独核算。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扶贫项目经费由县财政局核算,2017年转入我办核算。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534855.4元,比上年减少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易地搬迁经费单独设立财务,相关经费单独核算。

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办公用房由国资办调配原岳阳县计生局办公楼给我办使用,所有权归属为国资办。无车辆等大型设备。本单位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电脑和办公家具,共计345172.5元,其中办公电子设备125970元,其他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219202.5元。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总额为127177元,比上年减少3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78元,比上年减少6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进一步规范化。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在省、市扶贫办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全力攻坚,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地开展扶贫帮困,我县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顺利迎接了国家、省、市等层次的检查和验收。

(一)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7年实现29个贫困村退出、6990人脱贫。我县农村贫困发生率由3.5%下降至3%。

(二)脱贫攻坚事业全面发展。全县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434万元,整合各涉农部门资金7672万元,全力推进“十大扶贫工程”,各县直行业部门多措并举、积极配合,相互联动,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产业扶贫方面:全力推进“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共79家农业合作社结对帮扶3018户8761名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人均年增收近3000元;实施产业发展、劳务就业等奖补政策,近3000名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持和劳务就业自主脱贫。湖南日报、岳阳日报等省市媒体相继进行了宣传报道。劳务就业方面: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300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420人,两后生培训90人。医疗健康方面,对全县所有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启动了扶贫“特惠保”,实现100%全覆盖。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对特困重度病人实行第二次医疗补助。我县人民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已正式开通“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政策兜底方面,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整户纳入低保范围,清查核准农村低保对象2031户4086人,兜底保障对象1269户2923人,做到应保尽保;并将原补贴标准提高至260元/月/人(岳县政办函〔2017〕37号文件)。教育助学方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00%全覆盖,全年共发放贫困学生补助12811人次693.19万元;免学费6802人次791.2万元,发放助学金3059人次305.9万元,完成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1106人,发放贷款893.7万元;79名大一新生已得到“泛海助学计划”人均5000元助学资助。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方面,全县共完成631户2124人,超额完成省下达的1900人目标任务。住建部门核实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3116户,年度计划贫困户危房改造784户,已完成805户,危改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位。光伏扶贫方面,启动21个光伏发电项目,长湖乡自强村、月田镇相思山村等17个光伏试点已并网发电,预计年底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万元以上,其它正在建设中,预计11月底完工并网。光伏扶贫村超计划11个。小额信贷方面,完成53个村级金融服务站建设,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631户,7069万元。电商扶贫方面,成立电商企业13家,建成村级“农村淘宝”服务站60个,解决就业169人,实现网销1.66亿元。

(三)脱贫攻坚能力显著提升。贫困群众在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帮扶下,精神面貌变了,不但有了干劲,而且对未来美好生活充满了信心,脱贫的精神动力更强了。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加强,农村治理水平得到提升。

(四)贫困地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脱贫攻坚带来了干部作风大转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需要落实到一家一户,脱贫攻坚让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一线了解实情,离群众更近了,了解的问题更实了。帮扶干部履行帮扶责任,让干部同困难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成了共同脱贫致富一家人,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威望更高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对决算软件全审所提示的3个“有错调整,无措保留”的说明:

1、“助学金科目一般为学校使用科目,其他单位使用请核实”。我办2017年对贫困户家庭的在校学生开展“雨露计划”,资金实际用途是教育助学,在决算统计项目表上只能使用该科目予以反映。

2、“当报表类型=“0”(单户表)且新报因素=“0”(连续上报),资产负债简表的流动资产年初数>0”。2016年我办决算流动资产的确为0,该提示不能修改。

3、“一般单位应有办公用房或业务用房资产,有特殊情况请说明”。我办于2016年从原县农办单列出来,新成立为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县国资办将原计生局办公楼划归我办使用,但并未移交资产权属,故账内无办公用房资产,也无法估值填报。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见附件)

岳阳县扶贫办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