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人〔2016〕8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凌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凌东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恢鹏同志任县政府办优化办主任,免去其县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哲同志任县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
杨战军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
吴锐同志任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免去其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任泽凤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钟正如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
毛小雄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
龙望保同志任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
王勤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续海山同志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岳平同志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江拥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建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江泽红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
孙友德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刘映辉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坚同志任县文物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
刘七群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
陈敏方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陈青峰同志任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
龚琪同志任县铁山渠道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
侯成浩同志任县新墙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
王应虎同志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
易学清同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
张武生同志任县港口航务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
免去欧小元同志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6-5-20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
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