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 工作方案
来源:县交警大队 王海波   2018-04-12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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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需求,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全面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7〕485号)和湖南省《湖南省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要求,在我市全面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目标。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做好新号牌相关信息系统升级,严格号牌生产管理,确保号牌发放公开公正,优化登记选号服务模式,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到位,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配套服务保障,确保新能源汽车号牌如期顺利启用。

(二)时间安排。2018年4月20日前,我市全面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许雄为组长,交警支队长方年文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分)局分管交管工作负责人、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肖新颖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交警支队车管所,由副支队长肖新颖兼任办公室主任,交警支队车管所、行财科、科技科、交管科、事故大队、法制大队、宣传科、号牌中心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落实推广应用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完成软硬件准备

1.开展摸底调查评估。各地要认真分析辖区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及近年来增长情况,评估新号牌启用后新能源汽车注册、换发号牌的业务量。迅速排查辖区内需升级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摸清需配套升级的外挂系统、软件,确定需升级的信息系统和监控设备清单。

2.号牌制作点软硬件准备。鉴于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少,市局初步确定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委托湖南省车辆号牌制作中心统一制作。

3.应用统一的号牌选号软件。各地要在2018年4月20日前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实现所有机动车号牌号码(包括普通汽车号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全部通过统一的选号软件确定。机动车选号实现号码资源统一监管,取消预留号牌、指定号牌功能,号牌号码全部公开向社会发放。

4.升级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市局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完成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交管12123”APP等升级工作。各县市区(分)局交警大队、市直交警大队要组织对自行研发的收费、预录入、查验、执法PDA、缴纳罚款以及手机APP、互联网网站等涉及车管、执法、事故等业务办理模块(系统)进行升级。

5.升级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完成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升级。属于市局交警支队研发的,由市局交警支队负责升级工作;由各地研发的,由各地负责升级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制定监控设备升级方案,组织升级、测试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确保有效识别新号牌,确保能够准确记录新能源汽车交通违法行为。2018年3月底前,所有监控设备升级比率要达50%以上。2018年4月20日前,监控设备升级比率要达到80%以上。2018年上半年要全部完成监控设备升级。

(二)规范工作制度

1.规范新车注册登记管理。对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要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工作规范,严格查验车辆,严格审核证明凭证,按规定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对国产新能源汽车,要比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公告》和《合格证》未标注为新能源汽车的,不予核发新号牌;对进口新能源汽车,要审查《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未标注为新能源汽车的,不予核发新号牌。对2016年12月1日前生产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要按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3类新能源汽车的结构特征进行查验确认,属于国产汽车的,还要比对《公告》,《公告》未标注为新能源汽车的,不予核发新号牌。

2.规范在用车号牌换发工作。对办理转移登记、转入以及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的新能源汽车核发新号牌。对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自愿申请换发新号牌的,要按照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办理。在用车换发新号牌时,要按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3类新能源汽车的结构特征进行查验确认,严格查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电动机)号码、车辆外观和轮胎等情况,确认车辆唯一性,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照相并制作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收回原号牌和行驶证并销毁,核发新号牌,换发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签注登记证书。

3.规范号牌号码发放。对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和转入业务的新能源汽车,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自行编排的方式确定号牌号码,提供互联网预选号和公安网选号两种方式供群众选号。计算机自动选号提供“50选1”的选号模式。对办理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自愿变更号牌、补换领号牌业务的,要提示群众首先通过互联网预选号牌,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并在网上预约办理业务时间,避免群众集中换牌导致拥挤排队。对没有预约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提供现场互联网选号和预约服务,做好群众解释工作,避免引发矛盾。

4.规范新号段投放。新号牌号段区分公安网和互联网2个号池,新号段投放从序号00000开始(如纯电动汽车从湘AD00000至湘AD19999),按照数字从小到大顺序启用,第一次投放到公安网号池的大型汽车和小型汽车号牌各不少于1万副,投放到互联网号池的号牌各不少于2万副。新号牌启用前1个月,交警支队应当将拟投放到公安网和互联网的号段报厅交警总队审核备案。

5.规范临牌发放管理。对需要以邮寄方式发放的,可以核发1次临时行驶车号牌。新能源汽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必须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综合应用平台核发,严禁使用外挂系统核发。

6.规范号牌安装使用。要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规定,规范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安装,号牌4个安装孔均应安装固封装置。要提供现场免费安装号牌服务,对需要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号牌的,不得指定购买号牌架。大型新能源汽车后号牌调整了下排2个安装孔位置,要提前配备打孔工具,确保规范安装固封装置,打孔不得另行收费。对邮寄号牌的,要书面提示车主,前后号牌所有安装孔都要安装固封装置,以及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法律责任,并告知免费打孔安装号牌的地址。

7.组织全流程模拟测试。各地在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前,要组织新号牌全流程模拟测试,按照不同车辆类型、业务种类,对号牌制作(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登记业务(含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转入转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违法处理、缴纳罚款、交通事故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模拟测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制度流程。新号牌启用前,各地至少开展3次全流程测试,每个业务种类至少要测试5副号牌。

(三)做好配套工作

1.细化工作制度方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事项,落实职责分工,细化进度安排,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要完善号牌生产制作、车辆登记查验、号牌核发换发等工作制度,保障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新号牌,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市局将在新号牌启用前1个月将工作方案报厅交警总队。

2.加强宣传提示告知。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多种途径,集中宣传新号牌发放时间、范围要求、号牌式样和选号规则等,解读换牌预约方式、办理地点和换牌流程。要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信函等方式,对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开展一对一的告知提示,提示换发号牌预约方式和要求。要在互联网和车管所业务大厅、登记服务站等场所,公示新号牌式样、选号规则、安装要求和收费标准。要重点组织做好新号牌启动首日宣传,组织好第一副新号牌发放的宣传报道。我市启用新号牌将于启用首日15时前将启用情况报厅交警总队。

3.深入开展教育培训。交警支队要组织对全体民警开展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发放要求、号牌式样和防伪特征、路面执法要求,确保每名民警准确掌握执行新政策。各地要重点加强车管民警及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保证熟知新号牌发放业务流程,能够准确向群众解答新政策。

4.严格路面执法管理。各地要组织严格依法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新号牌违法犯罪行为,并深挖制作假牌线索,坚决打掉制假窝点。

5.落实配套优惠政策。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通过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进一步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给予通行便利。各地要密切与工信、财政、环保、住建、交通、商务、税务、质检、保监及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推广应用时间、进展和配套服务要求等情况,提示做好车辆检验、保险购置、罚款缴纳、公路收费、停车收费、二手车交易等相关系统升级、制度调整等准备工作,重点提示做好高速公路ETC收费系统升级,为新能源汽车登记使用提供便捷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落实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要成立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牵头、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专班,专班应包括交管部门车管、秩序、事故、科技、财装、宣传等业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新号牌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稳妥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推广应用方案安排,确保准备到位,倒排工期,紧盯进度,抓好工作推动落实。交警支队要加强对各地指导,督促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各地要开通新号牌业务绿色通道或专用窗口,增配警力,增设查验场地,尽可能提供延时或周六日换牌服务。对新能源汽车集中的公交、租赁等企业,要提前沟通协调,协调先办理选号,再确定集中换牌时间,避免出现企业大量车辆集中办理业务,避免长时间排队拥堵。

(三)严密防控风险。要全面分析研判号牌制作、换号、选号、号牌安装及配套停车、公路通行、缴纳税费等工作衔接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充分预估可能面临的窗口业务压力,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控互联网“抢号”风险,防控号牌发放安装问题风险,防控窗口压力剧增风险,稳妥处置突发情况,及时上报重大事项。要成立专门新闻宣传工作组,制定宣传方案,加强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新号牌制作设备、基材、系统的采购配备升级工作,要加强审计监督,严防违规腐败行为。

(四)严明纪律要求。要加强新能源汽车查验监督,严禁不查验车辆、不审核凭证即办理登记,严禁为违规生产车辆办理登记。要全部通过统一的选号系统发放新号牌,号牌号码全部随机进入号池,全部向社会公示。对发现民警和工作人员违规办理登记,违规发放新号牌的,一律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市区(分)局及其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应用情况。新号牌启用后1个月内,交警支队要将推广应用情况报交警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