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岳阳县交警大队   2022-10-12 16:34
浏览量:1 | | | |

    为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全省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及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全县进一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李宇任组长,教导员付卫国任常务副组长,大队其他队委成员任副组长,大队各相关所中队及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内务中队,负责日常调度和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二、整治时间

8月、9月。

三、整治重点

(一)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非法加装遮阳伞。

(二)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不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未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

(三)摩托车违法代码: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12070、30200)、酒驾醉驾(17123、17122、17121、60320、60350)、违法载人(70360、60120、60130)、超员载客(70420)、无证驾驶(10052)、非法加装雨伞(10870 交通方式为“M”,含三轮摩托车)

电动车违法代码: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70460、70470)、违反规定载人(70530、70540、70550、78013)、未悬挂合法有效号牌(70440)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分析研判。各单位要认真分析辖区交通运输、务工农忙、赶集、上下学、“红白喜事”等集中出行规律,违反规定载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酒驾醉驾的易发时段、路段以及交通事故成因,准确把握突出隐患风险,查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针对性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二)开展联勤联动。各单位要科学整合管理力量,提升防范能力,确保全面遏制涉摩电的亡人事故。一是全面澄清底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组织“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等力量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车辆数量、上牌、检验、保险及驾驶人驾驶资质等情况,逐车逐人建立信息台帐。二是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发挥基层交警中队、派出所作用,受理驾驶人考试和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会同税务、保险等部门组成“流动车管所”,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证照、保险等各项业务。依托摩托车销售门店开展国产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三是压实村组责任。借力综治、绩效、安全生产等考评,压实社区、村委责任,劝导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办牌办证,督促村组管好车、管好人,履行安全责任。四是加强集中劝导。依托农村基层组织、“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等,掌握“红白喜事”、群众集中出行等情况,有针对性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消除违法状态。五是加强与派出所查处摩电的联勤联动行动。

(三)加强源头治理。各单位要深入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属地政府,督促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整改治理,减少发生事故概率,减轻事故后果。要认真做好县、乡(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调查摸底,结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交叉路口减速带设置等建设性措施和意见,按照快速、经济、实用的原则,尽快提交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要结合县域警务工作,推动属地政府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以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水平。

(四)严格路面管控。坚持常态严治、集中行动与灵活打击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未佩戴头盔的,一律先学习教育再处罚,并在摩托车后贴宣传车贴;对非法加装雨伞的,一律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三轮摩托车无证驾驶并违法载人的,一律依法拘留;对驾驶拼装或报废摩托车上路的,一律依法收缴车辆,吊销驾驶证;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追究刑事责任外,一律终生禁驾;对驾驶车辆从事客运(含非法营运)载客超过额定乘员达到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精准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加大整治宣传力度,要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街道等宣传活动,专门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戴头盔、办牌证、靠右行”及摩托车“限两人”的文明交通宣传。要集中宣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和超员以及酒驾醉驾的危害后果,加大驾乘摩电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提示,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近期,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载人超过核定成员违法行为多发,较大事故风险突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及时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消除道路交通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秩序。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系列整治行动,及时梳理工作短板,统筹安排,科学部署,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在全国、全省统一行动日,大队领导要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对督导发现问题较多、工作连续排名靠后、事故防控效果差的中队将采取约谈、通报、督办等措施督促整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明奖惩措施

摩电整治排名结果纳入月考评,第1名加4分,第2名加3分,第3名加2分,第4名加1分,第五名不加分。第一名奖励工作经费5千元,第二名奖励3千元,第三名奖励2千元。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