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定荣湾湖(含城南河)建设开发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2、会同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编制荣湾湖(含城南河)建设规划、综合开发和-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荣湾湖(含城南河)建设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
4、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荣湾湖(含城南河)建设开发范围内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与项目开发;
5、负责荣湾湖(含城南河)防洪保安及大坝安全运行,切实加强荣湾湖(含水量城南河)水资源管理;
6、会同相关部门搞好荣湾湖(含城南河)环境建设;
7、负责荣湾河(含城南河)建设开发后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营;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