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委《农药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来源:县农业局   2018-05-2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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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药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

《农药管理条例》已经2017-2-8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6-1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我委制定了《<农药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4-24

《农药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系统、深入扎实、主体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贯思路,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广泛深入的宣贯活动,做到送法进厂进店、进村入户;报刊杂志有文章、电视新闻有图像、广播电台有声音、显著位置有标语;《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精神社会关注、民众知晓、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熟悉、农药监管人员全面掌握,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集中学习。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今-的一项重点任务,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农药监管及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立法背景、意义和重大调整,准确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依法行政。

(二)专题培训。通过分层次举办培训班、讲座等方式,对辖区各级各有关负责人、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使用大户进行专题培训,尤其对各级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及不可为的条款进行重点解读,做到本辖区相关部分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使用大户全部接受一次专题培训。

(三)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进行宣传。同时,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开设宣传橱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送法进厂进店、进村入户,普及农药知识,让公众科学认识和看待农药,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宣贯工作的重要性,带头学习、宣传、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突出宣传重点。要以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以及监管、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条例》设立的主要制度和严格的法律责任为重点内容,把宣贯工作的重点下移到基层,到门店,到基地,到农户,提高宣传的针对性。

(三)注重宣传实效。在宣传形式上,多管齐下,推陈出新,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群体采用不同方式,注重宣传的广泛性、直观性、趣味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辖区内相关部门、监管执法人员、从业人员100%宣贯到位。

(四)及时总结反馈。认真做好《条例》宣贯情况的收集汇总,及时报送各类宣贯活动的动态信息及图片资料,并于11-上旬将宣贯活动总结报送至湖南省农药检定所。联系人:谢红英,朱欣,联系电话:0731-84417198(兼传真),电子邮箱:hnnyjg56@163.com。

附件:

宣传贯彻参考标语

1.热烈祝贺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2.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自2017-6-1正式实施

3.切实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 全面开创农药管理工作新局面

4.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 促进农药管理事业可持续发展

5.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6.认真学习《农药管理条例》 严格履职履责

7.学好用好《农药管理条例》 提升农药管理水平

8.认真贯彻《农药管理条例》 着力发展湖南精细农业

9.以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为契机 深入推进湖南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0.贯彻《农药管理条例》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1.贯彻《农药管理条例》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