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暨县级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来源:县水务局   2015-08-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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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暨县级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省厅的安排部署,市水务局负责《岳阳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市“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与《县级水利规划(2013-2025)》(以下简称《县级规划》)的组织指导、技术审查和市一级规划汇总编制工作。两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为加强规划编制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以骆岳梨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办),方潭总工任主任,孔祥春、张昆任副主任,成员由规计科人员及抽调人员组成(详见岳市水务【2014】170号文)。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1、市局规划办组织编制《市“十三五”规划》及《县级规划市级汇总报告》,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各地《县级“十三五”规划》和《县级规划》编制工作,没有技术力量的可委托设计院编制。
2、规划办负责提出《市“十三五”规划编写提纲》初稿,各相关科室提出修改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各县市区“十三五”规划编写提纲可参考省、市要求制定。
3、经领导小组审定,《市“十三五”规划》报市政府审批,并上报省厅,并将《县级规划市级汇总报告》报送省厅。
二、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问题,审议《市“十三五”规划》及各县市区《县级规划》的相关成果。
2、规划办承担领导小组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市“十三五”规划》,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县级规划》和《县“十三五”规划》,对相关县市成果进行协调和平衡,对存在开发矛盾的跨县河流进行协调,组织对县级水利规划的技术审查,督促各县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并完成《县级规划市级汇总报告》工作。
3、各科室单位职责
为确保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范围,规划办负责管理和组织协调,各科室单位负责提出各自业务范围的规划思路报告(主要包括“十二五”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十三五”规划总体布局思路和主要任务等,思路报告要点由规划办提供),审核规划编写提纲中各自业务范围内容,指导和审核市、县各分项规划报告内容,同时应积极与省厅对口部门衔接,提供已有相关专项规划成果。
规计科:负责提出“十三五”水利重点项目规划意见,负责中小河流、四水及重要支流治理、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江河湖库连通等专项规划。负责联系省厅提供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湖南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湘、资、沅、澧四水流域规划,湖南省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湖南省农村河道整治规划试点、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利规划、河湖连通生态水利规划等岳阳范围内的规划内容。
财务科:负责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和申报。与市政府、市财政局的衔接协调,负责落实规划专项经费及拨付。
办公室: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宣传报道全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负责规划保密审查及档案管理工作及最后成果的发布工作。
水资源处:负责配合节约用水规划、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等专项规划。负责联系省厅提供湖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岳阳范围内的内容。
建设管理科:负责配合病险水库、病险水闸、水库枢纽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规划。负责联系省厅提供湖南省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规划、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中岳阳范围内的内容。
水保科:负责配合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专项规划。负责联系省厅提供省水土保持规划中岳阳范围内的内容。
水利学会:负责配合水利科技政策与水利科技发展专项规划。
调研法规科:负责配合业务范围为水政法规体系建设和水利改革与管理。
人事科:负责配合水利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市防办:负责配合防洪工程总体建设、山洪灾害防治、抗旱、防洪非工程措施等。负责联系省厅提供湖南省抗旱水源规划、湖南省防洪规划、湖南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中岳阳范围内的内容。
洞工站:负责配合洞庭湖治理(堤防加固、蓄洪区建设、四口河系整治、治涝规划、长江崩岸治理、河湖疏浚、洞庭湖区平原水库建设、湖区供水)、湖区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与建设、血吸虫病综合治理等专项规划。负责联系省厅提供洞庭湖综合规划、内湖撇洪河整治工程规划、水利血防专项规划中岳阳范围内的内容。
河道与采砂管理处:负责配合采砂管理专项规划。负责联系省厅提供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2~2016-)中岳阳范围内的内容。
农电中心:负责配合水电发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电站增效扩容等专项规划。负责联系省厅提供湖南省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中岳阳范围内的内容。
农水站:负责配合农村安全饮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灌溉发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山丘区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和建设、灌溉试验站网规划、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基层水管单位改革等专项规划。负责联系省厅提供湖南省灌溉发展规划、湖南省安全饮水规划、湖南省节水灌溉规划(2010~2020-)、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5)、湖南省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规划(2006~2020-)中岳阳范围内的内容。
水政监察支队:负责配合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堤防管理、滩涂岸线利用、河道管理与保护等专项规划。
安全与质量监督科:负责配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专项规划和水利稽察建议。
市水电设计院:规划技术支撑单位。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协助规划办为各县市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4、县市区水利部门
各县级水利部门要把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县级水利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程,加强领导,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组织保障措施,抓紧开展工作,按照省、市总体安排和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规划成果。并尽快与政府、发改、财政等政府部门衔接,落实规划编制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三、 进度安排
市县《县级规划》进度安排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县级水利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水计【2014】63号)要求执行,县级水利规划编制要求在2015-6-前完成,2015-10-完成市级汇总编制工作。根据省厅对湖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我市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规划思路报告编制阶段(从现在开始至2014-10-31)。2014-10-15前各科室完成“十二五”规划评估,对“十二五”规划进行回顾性评价,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提出各科室“十三五”规划思路报告;10-31前完成全市规划思路报告。
第二阶段,规划初稿编制阶段(2014-11-至2015-4-30)。2015-3-15前,各县市区提出规划初稿;3-25前,完成市级《规划报告》(初稿),4-5前,征求各科室和县市区意见并完成修改;4-20前,市局领导小组审定形成《规划报告》(初稿)(主要包括拟纳入全省规划的重大工程和项目);4-30前,《规划报告》(初稿)上报省水利厅。
第三阶段,规划报告深化、修改和完善阶段(2015-5-1至2015-11-30)。2015-11-30前修改、完善全市规划报告,形成报批稿。本阶段主要工作是修改、完善、深化规划报告,并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与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开展规划建言献策等工作,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四阶段,规划报告审批及发布阶段(2015-12-1到2016-4-底)。2015-12-将《规划》(报批稿)上报市政府,根据市人大批准的岳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并与其它有关部门相协调后报市政府批准和印发。争取2016-4-底前市政府批复《规划报告》。市政府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删除涉密部分)。各县市区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按本地要求履行报批、公开手续。
四、保障措施与其他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规划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有关科室单位要根据各自业务范围,积极主动做好技术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规划编制单位,不具备专业技术力量的县市区(如:岳阳监狱、临港新区、南湖风景区),可委托专业水利设计院编制规划,按照省厅统一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2、加强相关规划衔接。水利规划编制涉及发改委、国土、城建、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水利普查和已有规划成果,并与主体功能区划、流域防洪规划、流域综合规划等已有规划成果相衔接。要充分利用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有关基础数据应与全国水利普查数据相一致。
3、保证规划编制质量。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划编制思路报告和编写提纲;要建立技术交流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规划中有关技术问题;要广泛征求和听取专家及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切实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
4、抓紧落实工作经费。市局财务科负责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和申报工作,并拿出专项经费保证规划办常开支。各县市区规划编制经费由各地安排解决,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协调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