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信息公示
来源:县供销社   2023-06-1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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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县供销社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岳阳县供销合作联社主要指导全县供销社改革发展和业务活动;对全县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对社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本社内设办公室、财计股、人事股、业务股、储保股、监事会办公室6个股室,1个新农村网络信息中心。县社机关共有干部职工69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25人,退休干部职工44人。

  本单位没有所属二级机构,因此2022年度部门预算仅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96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4.15万元,增加72.52%,主要是因为增加柏祥基层社土地收储款和上年供销改革经费等;2022年度支出土地总计96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4.15万元,增加72.5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柏祥基层社土地收储款支付和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96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60万元,占67.15%。其他收入315.85万元,占32.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社支出总计96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69万元,占51.45%。项目支出466.76万元,占48.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45.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0.69万元,增加59.44%;主要是因为增加柏祥土地储备资金和项目资金收入。支出总计645.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2.01万元,增加45.54%,主要是因为增加柏祥土地储备资金和项目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我社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45.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1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01万元,减少30.34%;增加45.54%,主要是因为增加柏祥土地储备资金和项目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我社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45.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7.85万元,占78.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4万元,占4.83%;卫生健康支出15.18万元,占2.35%;农林水支出20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21.42万元,占3.32%;城乡社区支出49.6万元,占7.68%;一般公共支出0.41万元,占0.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1.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5.60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49.66%,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项目支出。其中: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364.40元,支出决算数为507.85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7%,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小区改造项目支出和土地储备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社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5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7.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退休费等;公用经费65.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5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咨询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税金及附加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1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开设单位食堂,严格管理;与上年相比增加0.63万元,增加96.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与消费扶贫业务相关的接待费用支出。

  公车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占比100%,全年接待批次33次、接待人次320人,主要用于单位与各基层社、惠农公司之间的工作联系、供销改革和消费扶贫工作用餐。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保有数为0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6万元,支出49.6万元,系柏祥基层社土地储备金。

  九、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我社承担全县日用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购进供应任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全年实现购进2.76亿元,销售2.85亿元,确保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安全。履职效益较好,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社年初将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分解到各所属企业和基层社。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年实现商品销售2.76亿元,商品购进2.85亿元,保证了全县日用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购进和供应,满足了全县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确保了社会稳定,达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②行政效能,我社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明确相关股室的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来人、来电要热情;进一步精简、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22年我社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全社上下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极积极,态度更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满意,满意率达到92%以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06%,比上年增加25.99万元,增加33.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务相关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6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104.18万元,其中:办公费7.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物品及报刊杂志支出;水费0.12万元、用于机关办公水费; 电费2.9万元、用于机关办公电费;邮电费4.5万元、用于办公电话及网络费用;维修(护)费11.63万元、用于机关办公及院落维修费用;培训费1.18万元,用于干部学习培训及党建培训费用;劳务费0.26万元,用于支付劳务人员工资费用;其他交通费用21.7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干部公车补贴及租车费用;工会经费12万元,用于划拨工会经费及行政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26万元,用于机关其他费用开支;印刷费1.61万元,用于宣传、印刷费用开支;公务接待1.28万元;差旅费0.3万元,用于干部职工因公出差费用开支;委托业务费10.08,用于法律咨询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