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清理东洞庭湖违禁渔具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县渔政局   2019-07-2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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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渔政站队、机关股(室):

为切实保护东洞庭湖渔业水生物资源,结合目前东洞庭湖禁渔工作现状,根据渔业法律法规及2019年东洞庭湖禁渔工作通知,局党组决定,开展清理整治东洞庭湖违禁渔具的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清理整治东洞庭湖违禁渔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李海波任指挥长,各联站领导任副指挥长,各站队长、办公室、法规股、督查室、财务室等人员为成员,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后勤保障等。

二、整治时间

2019年6月11日-6月30日。局集中整治时间从6月11日-16日;站队日常整治时间从6月17日-6月30日。

三、整治目标

违禁渔具得到全面清理收缴,违禁捕捞一律依法顶格处理,确保无违禁捕捞发生和禁渔实际效果。

四、整治水域

重点整治飘尾尖、老鼠尾、红旗湖、君山后湖、罗汉洲、鹿角等违禁捕捞高发水域。其他水域由所在站队开展日常整治。

五、整治安排

6月11日上午8:30,各联站领导下到所在站队负责组织集中整治行动。北洲站公务船停靠飘尾尖水域,执法大队安排公务船停靠飘尾尖水域,执法大队、北洲站、城陵矶站、红旗湖站各安排冲锋舟一条,各站协巡队安排铁船各一条,6月11日上午8:00停靠飘尾尖水域,实行集中整治。鹿角站负责所在水域集中整治。总负责人:李海波。

六、整治要求

1、各站队长负责通知执法人员和协巡人员全员上岗,按时到岗到位,服从安排统一指挥,确保执法安全。

2、在整治期间,所收缴渔具(虾笼、地笼网、拉拉毫等)一律计数、统一处置:所收缴虾笼各站每天要达到1000个以上,并由各站队计数,在太平咀和鹿角两处进行销毁,两处计数统一销毁人员由李海波安排。所收缴地笼网、拉拉毫由各站队自行保管,整治结束后由局统一处置。

3、整治期间,根据整治工作任务大小和所收缴渔具数核定各站执法工作经费,由局研究确定。

4、后勤保障由蒋灵芝负责落实,媒体对接由陈三星负责,工作督查由杨智、罗漫辉负责,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强力推进。

5、整治期间各站队要整体联动,渔业案件办理要快查快办,依法顶格处理。同时要加强巡湖巡查力度,有效管控违禁捕捞发生。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