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迎峰渡夏安全用电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洲乡   2018-05-3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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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相关部门:

为保障高温高负荷期间全乡电网安全运行,防止供电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电秩序维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就迎峰渡夏安全用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强化人民群众安全用电自意识

各村、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高温高负荷期间安全用电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用电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广大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要采取村村响广播、标语、横幅和发放安全用电常识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真正使安全用电常识进村入户,全民皆知。

二、突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排查在先”的原则,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做好辖区内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隐患排查台帐。排查过程中,应重点突出如下几个方面:

1、农村配变及低压配电线路;

2、电力线路附近的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

3、水务部门和各村组用于排渍抗旱的电力线路和设备;

4、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种的或者自然生长植物及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5、基建施工、农田水利、市政建设、临时摊点、抗旱排灌、防汛排渍、抢险救灾、集会演出等临时性挂钩用电。

三、认真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村和部门站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抽调精干力量,针对排查出的用电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治,并建立完善用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整治的重点是:

1、在公用电网上私接电源和私自安装用电设备;

2、擅自在电力线路、设备上挂钩用电;

3、私设电网用防盗、捕鼠、狩猎、捕鱼的行为;

4、采用“一相一地”方式用电;

5、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和种植高杆植物、举行公共活动以及开挖、填埋、钓鱼或堆放、装卸货物;

6、擅自在电力杆塔上架设或搭挂广播电视线、通讯线、网络线等各类缆线,安装广播器材、广告牌等其它外挂装置以及贴广告标语等;

7、非电力工作人员攀爬、跨越电力设施保护围墙、遮栏,攀登电杆、变压器台架及其他电力设施的行为;

8、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附属配套装置;损坏、移动、涂改电力设施标识牌或警示牌;

9、扰乱正常的供电秩序,致使线路线开关跳闸或擅自进入配电间操作停送电的行为;

10、采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用电,家庭用电未安装使用合格漏电保护装置的行为;

11、在电力线路上悬挂物品或向电力设施抛掷物品,在电力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或摇晃电杆和拉线;

12、干扰电力行政执法人员执行正常公务和强迫电力工作人员送电的行为。

附:安全用电宣传标语

中洲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

 

安全用电宣传标语

 

1、一线一地来照明,危及安全严禁用。

2、要用电先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

3、修房屋砍伐树,小心触电出事故。

4、小水泵脱粒机,不准带电来搬移。

5、电力是商品,偷电是违法

6、抗旱排渍临时用电,要找电工来申请

7、线碰树电打火,赶快通知供电所。

8、电线杆下钓鱼,容易触电出事故 

9、通信线电视线,远离电线才安全。

10、私拉乱接属违法,用电捕鱼危害大。

11、晒衣远离电力线,慎防触电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