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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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14 16:36 浏览次数:1

 

一、主要内容

《岳阳县食品应急预案》共分为七大项,第一项总则明确了本预案起草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第二项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第三项监测预计、事故报告与评估;第四项应急响应;第五项后期处置;第六项是应急保障;第七项附则。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可控性和严重程度,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可控性和严重程度,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1)有证据证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一起食源性疾病中毒人数在10-99人,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故。为Ⅳ级食品安全事故,由县食安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请县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事故,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县食安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县食安事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建议,并及时向事故涉及部门和市市场监管局通报情况;县食安事故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组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县人民政府或者县食安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成立本乡镇现场指挥部,按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由县食安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县人民政府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