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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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岳阳县人民医院为“岳阳县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岳阳县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的通知

来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时间:2018-11-19 08:28 浏览次数:1

岳县卫计发〔2018〕45号

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确认岳阳县人民医院为“岳阳县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岳阳县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的通知

岳阳县人民医院,各卫生计生事业单位:

经岳阳县人民医院申报,县卫计局组成专家评审组,依据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岳阳市县级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评估标准>和<岳阳市县级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评估标准>的通知》(岳卫发〔2018〕157号)文件精神,对岳阳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创建工作进行了评审。经审核,确认岳阳县人民医院为“岳阳县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岳阳县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

请岳阳县人民医院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夯实母婴应急救治功能,为控制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保障母婴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