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9-05-2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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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政办字〔2019〕4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3号建议的

答    复

 

杨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环洞庭湖被关停造纸企业女职工批准提前退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原岳阳县洞庭造纸厂,属国有企业,1994年4月经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破产。现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员工中,有部分为原岳阳县洞庭造纸厂的老员工,其身份性质系国有企业职工,还有部分是后来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招聘的临时合同工。

现行关于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政策文件有两个:一是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文件中,第三款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与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按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长期工作岗位确定。在原国有企业生产岗位工作的累计时间长于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累计时间和从事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的累计时间之和的,退休年龄为50岁;此外,退休年龄均为55周岁。二是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中,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也作了明确规定,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综合上述政策规定,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的女职工退休年龄视其身份性质可分为两种情况:1.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的原岳阳县洞庭造纸厂转入且长期在一线生产岗位的女职工,适用50周岁退休。2.身份性质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女职工,适用55周岁退休。

感谢您对我县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承办负责人:王靖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锦军  0730-763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