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经研中心   2023-08-1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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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税字〔2023〕1号A1类 同意公开



徐洪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岳阳县车船税征缴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切实履行征收单位的主体责任

  为持续提升我县车船税征缴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征纳互动,并逐步提高税收管理的数字化水平。二是积极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合作框架等制度,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向财税平台报送涉税信息。三是建立专业的检查和处罚机制,避免本地的保险公司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为谋求地方政府补助而将税款在异地进行入库。

  二、强化宣传辅导,引导车主在本地购买车险

  一是要引导保险公司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服务质量,降低保费。二是推进网格化管理,在行政、事业单位和小区指定代办员,由代办员办理车辆保险业务,方便本地的车主购买保险。三是简化保险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投保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四是积极开拓互联网保险业务,争取将部分流动人口和外县市的车辆的车船税能够留在县内,充实地方财力。

  三、分类分批加逐步扩围

  首先是引导县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有车辆在县内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进而将车船税缴纳到我县。其次是宣传、引导拥有的车辆公职人员也在本地的保险企业购买车险。最后对社会车辆进行引导。主要来讲就是“分两步走”,通过先把目标定位在公车和公职人员的车辆上,在取得一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进行扩围,引导县域范围内的车主都在本地缴纳车船税。

  四、财政部门适当补贴,涵养地方财力

  一是借鉴外县市的财政激励政策,重点招商总部经济,鼓励保险公司将汇总核算机构迁入到我县,并按税收增长的比例进行政策奖励。根据对2022年各县市区车船税入库数据的分析和了解,部分县市区车船税入库情况较好的基本都有相关的奖励政策。二是对外县市自然人在我县缴纳车船税的也可参考居民换购住房政策,探讨给予一定的补贴。

  五、其他职能部门履行协税护税职责,形成共治合力

  公安部门、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部门将存量的户籍为岳阳县车船主的相关信息上传至财税平台,后期按月将增量的信息进行上传。税务部门再与保险公司进行数据交换,打通财政、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形成精诚共治的局面。

  感谢你们对我县车船税征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县税务局

      2023年8月16日

  承办负责人:吴喜保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邓建舟 0730-7665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