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湖南省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湘政办发[2009]3 4号
办理对象:
高等院校毕生证
办理材料:
受理 :《高等院校学生毕生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 承诺时限15个工作.
办理程序: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办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在2个工作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交办城社股负责人签出初审意见,由初审人员交办分管负责人复审。
3、时限:1个工作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办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办主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3个工作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县财政局领导、国有银行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10个工作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办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通过审核的,给予办理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3)对未通过审核的,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1个工作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除外)
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 14:30至 17:30(冬季)15.00 至 18:00(夏季)
办理地点:
县城1路公交车终点站人社局下车
岳阳县人社局510办公室
业务电话:07307607890
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