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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岳阳县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情况通报

来源:食药工质局 发布时间:2018-03-05 10:37 浏览次数:1

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单位:

2017年全县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市局、市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局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业务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县药械监测整体情况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全县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590份,严重报告表68份。其中超额完成全年报告总数工作目标的单位有县中医院、县血防医院、县民生精神病医院、城关镇医院、长湖乡卫生院、月田镇中心卫生院、中洲乡卫生院、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报告为0的单位有麻塘镇卫生院。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全县共收集上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170份,严重报告77份,占45.3%;Ⅲ类医疗器械报告92份,占54.1%。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血防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月田镇中心卫生院、张谷英镇中心卫生院、毛田镇中心卫生院、中洲乡卫生院、柏祥镇中心卫生院、311职工医院完成情况比较好,报告为0的单位有麻塘镇卫生院。

(三)药物滥用监测

全县共收集上报的《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260份。

(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全县共有18个监测点填报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表》102份,其中城关所上报数量较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的重视程度不够

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单位不能从ADR监测与报告最根本的意义上来理解这项工作。ADR监测工作不但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还不能带来直接的、明显的经济效益,有时还会增加麻烦。因此,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机制没有完全形成的情况下,导致监测工作被动应付,处于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工作状态。其次,多数医疗机构没有把开展ADR监测工作与合理用药、提高临床诊疗水平联系起来,也造成了对此项工作的不重视。而医护人员在百忙之中更是无暇兼顾ADR监测,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使他们的积极性不高,没有真正意识到ADR监测是法定的义务和责任,虚报、漏报、上报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去年我县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只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23份,其中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21份、岳阳同安医药有限公司2份,《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0份,这说明有不少涉药涉械生产、经营企业全年没有上报过报告或从来没有报过监测报告表。

(二)医疗机构报告队伍不完善

从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然而在我县,70%的报表由办公室信息员上报,护理人员和药学工作者上报较少。在实际的工作中,护士和药师的作用相当关键。护士是医嘱的执行者,是药品临床的直接观察者,可以提供药品不良反应的第一手宝贵资料,在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调动和发挥护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能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和持久进行,也使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和资料更客观、科学、具体,更有科学价值。对于药学工作者而言,将开展临床药学研究与ADR监测工作有机结合,能更好的接触临床,提升自身价值,充分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所以,我希望各医疗机构能优配一个固定的ADR监测员,进一步提高监测队伍素质。

(三)报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尽管近几年来ADR报表数量不断增加,但质量却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报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甚至前后矛盾,使人无法正确了解ADR发生及变化的过程,给报表的分析评价造成极大的困难。而且大部分报告为已知的、一般的ADR,新的、严重病例报告比例偏低。去年在市中心组织的全市ADR报告质量考评中,我县ADR报告质量考评成绩偏后,主要原因是因为报告时间不及时,跨季度拖报,年底突击上报、赶任务的情况严重。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覆盖面广,知识更新速度快,希望各上报单位重视上报工作,重视ADR监测工作,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及时掌握新资讯、新知识、新工作动态,促进我县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的提高。

岳阳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