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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进行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8-07 00:00 浏览次数:1

  根据教育部的工作部署,我省将在2015-下半-进行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2015-3-的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完成后,我省不再组织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2015-11-,我省将进行改革后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秋季前已入学的全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从2016-起,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以及2015-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各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分别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从2016-起,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不再需要参加原规定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也不再组织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
  三、鉴于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从2016-起,湖南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再组织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简称面试、试讲)。
  四、从2016-起,湖南省每-只进行春季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受理、认定工作,4-15—30受理,5-130个工作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以上规定以湖南省教育厅届时颁布的文件为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2015-湖南省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发布。

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