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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变更)备案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1-12 00:00 浏览次数: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院(巴陵中路 140 号)

电话: 8295391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变更)备案

简要办事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备案室备案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服务的法定条件、标准 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服务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决定是否受理。同时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 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 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 应当当场或在 1 个工作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起即为受理。 4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起为受理。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1 、岗位责任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备案室主任。 2 、岗位职责及权限:( 1 )按照服务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复审 2 )对不符合条件的 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退回申办人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办主管领导决定。 3 、时限: 1 个工作

三、决定

1 、岗位责任人: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 2 、岗位职责及权限:( 1 )按照服务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2 )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签署不予备案的意见及理由。 3 、时限: 1 个工作

四、办结告知

1 、岗位责任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备案室备案受理工作人员。 2 、岗位职责及权限:( 1 )公示备案结果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 )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 、时限: 1 个工作   

申报材料

1 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 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中标通知书; 4 总监授权(任命)书; 5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 6 总监兼任意见表; 7 外地企业验证登记备案申请表; 8 、当办理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变更时 还应提交《岳阳市建设工程监理备案人员变更审查表》和项目监理机构变更人员岗位证书(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审批条件

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起十五内 申请办理监理合同备案。

法律依据

《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1998 - 11 - 28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

承诺时限

3 个工作

收费说明

收费依据

关键词

建设局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