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备案室备案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服务的法定条件、标准
,
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
服务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决定是否受理。同时
,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
,
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
,
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
,
应当当场或在
1
个工作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起即为受理。
4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
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起为受理。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1
、岗位责任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备案室主任。
2
、岗位职责及权限:(
1
)按照服务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复审
;
(
2
)对不符合条件的
,
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退回申办人
;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
报办主管领导决定。
3
、时限:
1
个工作
三、决定
1
、岗位责任人: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
2
、岗位职责及权限:(
1
)按照服务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
;
(
2
)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
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
签署不予备案的意见及理由。
3
、时限:
1
个工作
四、办结告知
1
、岗位责任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册备案室备案受理工作人员。
2
、岗位职责及权限:(
1
)公示备案结果
,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
)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
、时限:
1
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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