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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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新农合报销问题
来信人: 小屈
来信时间: 2018-12-12 22:11:39
内容:

尊敬的县人社局领导:

您好!

请问下您,我父亲因今年七月份患鼻咽癌,在岳阳市一医院进行放化疗资料,除去新农合医院报销一部分(大致只有45%),还花费了10多万元,因家庭本身比较困难,现在家里负债累累,想请问下贵单位领导,新农村医疗保险还有二次报销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在哪个部门办理,同时,我父亲的病是否符合大病救助条件,还望贵单位领导指导下,谢谢您!期待您的热情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荣家湾镇
回复时间: 2018-12-19 08:16:14
回复内容:

问题一、关于二次报销

答:其实是二次补偿,全县都是在明年的2月份开始对今年住院的病人进入二次补偿程序,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根据全县医保剩余基金及达到标准的病人实际情况决定需要补偿的病人及补偿金额,然后通知病人。

问题二:关于大病救助

答:大病医疗救助业务是在民政部门办理,需要病人携带住院相关材料前往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至于达标条件及救助金额,需要民政部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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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18-12-19 10:27:48
回复内容:

屈先生:

您好!您的县长信箱反映事项编号(113460)收悉,该事项是咨询“城乡医保报销”的问题,接到您的信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并迅速转我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过查询,您父亲在岳阳市人民医院总共花费了119520.21元吗,可报费用为91432.12元,已给您报销了57413元。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合费用为180元,有70元全部划归到住院统筹基金,被统一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特殊问诊等等,所以您还有大病保险的第二次补偿,因第二次补偿是年底才统计,需到2019年的3月份左右方可结算给您,对于您所说的大病救助这一方面,您需从民政部门了解相关具体情况。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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