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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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岳阳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岳阳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标题: | 宅基地审批材料 | ||
来信人: | 潘艳俞 | ||
来信时间: | 2019-02-11 15:11:48 | ||
内容: |
您好: 以下资料来源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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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回复时间: | 2019-02-20 08:41:37 |
回复内容: | 潘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与您电话联系后得知您所质询问题,现就您所述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潘先生您的父母户口在岳阳县新墙镇,您在广东省东莞市工作,户口并不在本地,家中的老屋因未有人居住而年久失修,父母拟对老屋进行拆旧建新,现咨询农村宅基地上建房和办理宅基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事宜。 一、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一是必须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要求;二是本人提出拆旧建新的申请,经村集体组织确认属实后报镇国土管理所,再由乡镇规划办出具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后,才能按规划要求进行建房。 二、办理宅基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由村民本人提出登记申请,并向乡镇不动产登记所提交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等资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由乡镇不动产登记所在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限15个工作日。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核发宅基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回复 岳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