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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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岳阳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岳阳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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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农民建房费用 |
来信人: | 一起 |
来信时间: | 2014-11-27 10:13:45 |
内容: |
市长先生您好,我想问您一下,农民建房子,新地基,收费标准是多少?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4-12-04 15:30:52 |
回复内容: | 一起: 你好! 农村村(居)民建房必须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基本农田内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都不能废弃后建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耕地,经审批后可以建房,同时占用耕地建房不能超过130㎡,养殖用的猪栏等设施农用地,不计入审批面积内。耕地占用税为25元/㎡,其它农用地20元/㎡,使用面积在130㎡以内减半征缴。原建设用地不收取任何费用。 |